我支部结合警示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,按照“带头学习提高、带头争创佳绩、带头服务群众、带头遵纪守法、带头弘扬正气”的要求,做出如下公开承诺,承诺18项,包括6方面内容。
第一、自觉维护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,忠于宪法和法律,忠于职守,维护法律和社会的公平、正义。
第二、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学习新时期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树立正确的价值观、荣辱观,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第三、模范遵守行业规范,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讲政治、顾大局、守纪律;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,实现法律效果、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。
第四、努力提高律师业务技能,认真履行律师职责,及时掌握新法律、法规,认真钻研律师业务知识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,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。
第五、立足岗位,敬业奉献,带头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,诚实为人,正派做事,严格遵守律师事务所的一切规章制度。努力创建律师事务所和谐的工作环境,积极主动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。
第六、模范执行执业纪律“五不准”,包括不准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;不准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、收钱不办事、私自收案收费和接受委托人财物或其他利益;不准向司法人员行贿、介绍贿赂或者指使和诱导当事人行贿;不准煽动、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、危害公共安全、损害公共利益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。
中共河源市东江勤诚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
二0一一年六月八日